佛山市金豪壁不锈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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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16 09:00:35 点击量:696
一、雕刻家在参与雕刻设计制作时,应当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对艺术负责、对委托人负责的态度,精心设计,认真加工制作。不锈钢雕刻具有耐空气、蒸汽、水等弱腐蚀介质和酸、碱、盐等化学浸蚀性介质腐蚀的特性,因为不锈钢雕刻有诸多的优越性。
Ii.雕刻家有义务和权利在其设计和创作中保持其作品的创造性和艺术个性。
三、雕刻家有权选择与委托人的合作方式:在委托创作、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中,都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竞争。
图4。雕刻家在与客户合作时,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双方约定的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效地维护雕刻界的整体形象。
5.雕刻工作者应当相互尊重,不得损害同事的人格和名誉,尊重其他艺术家的作品,不得侵犯其他作品的版权所有人的权利。
六、雕刻家有维护同业人士权益的义务,发现同业中他人权益受到侵犯时,有义务通知本人或相关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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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雕刻家应当遵守并依照合同法、招标投标法、著作权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使各项权利与义务;同时,还应当遵守保护艺术作品权利的世界性公约。
九、雕刻家在重大合同履行中或者投标过程中应当依靠组织,以免受不当竞争或不法欺诈的侵害。
十、签约雕刻家及其组织在中国境内进行投标、制作以及参与雕刻相关事务时,均应履行本公约规定的义务,并受本公约的保护。
11. 本公约于2000年10月1日生效,并将在今后几年继续改进。
十二、本公约由首批签约者发起,由中国工术学会雕刻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并负责组建相应机构,制定与本公约相配套的各项实施细则。